使用条件
§ 1
范围和国防条款
(1)对于在网上购物之间的店主(以下简称“供应商”)及其客户,只有以下条款及在订购时的最新版本条件的法律关系是合理的。
(2)不同的条款和条件的客户将被拒绝。
§ 2
形成合同
(1)在我们的网上商店的产品介绍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但非目录“发送订单”DAR,通过点击按钮放置在篮子商品有约束力的命令。 对收到您的订单确认后,将立即自动发送电子邮件。
(2)为按通过互联网发送的顺序店顾客实盘在一个篮子中包含的货物销售的结论指示。 通过发送订单的客户接受这些以与供应商单独为准法律关系的条款和条件。 我们保存合同文本,并寄给您的订单详细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我们的条款和条件。 您的订单详细信息的安全不再通过互联网访问。
(3)提供者应当确认通过发送确认电子邮件的客户的订单收据。 这是尚未确认接受由提供合同报价,他们做的只是通知该命令是由供应商收到的客户。 该所交付货物或接受明确的声明作出的要约的承诺宣言,
(4)我们提供的不具约束力。 除差错和疏忽,预售。 请注意,我们只销售我们的产品在商业数量。 这既指订购的产品,以及几个数量相同的产品,包括在个人订单一般数量配售数量。
上列价格决赛€。 它们包括增值税。 价格信息仅供参考客户。
§ 3
保留所有权
交付的货物仍然是直到供应商全额支付的财产。
§ 4
成熟
购买价格是合同到期。
§ 5
保修
(1)客户的保修权利是受一般法律规定,除非另有规定如下。 对于客户要求的供应商,在§ 6本条款的规定。
(2)对客户的消费产品保修索赔到2年中用于新事物1年货物时效期限。 相对于企业家,为新制造项目和1年时使用的物品时效期限。 而在上述时效期间减少不适用于赔偿由客户由于对生命,肢体,健康,以及违约赔偿索赔的伤害。 材料合同义务是那些性能达到合同目标是必要的,作为提供给客户的产品缺陷和不足,并给予免费给她的称号。 上述的限制也减少并不适用于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提供者的责任,他的法律代表或代理人的要求赔偿。 也从减少排除限制企业家的追索权§ 478 BGB根据。
(3)保证是没有解释的供应商。
§ 6
免责声明
(1)由客户提出的索赔要求被排除在外,除非另有规定如下。 上述声明也适用于法律代表和供应商代理,如果顾客对这些索赔要求。
(2)款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索赔1特定例外,因为受伤的生命,肢体,健康,从违约赔偿要求。 材料合同义务是那些性能达到合同目标是必要的,作为提供给客户的产品缺陷和不足,并给予免费给她的称号。 责任也排除了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提供者的责任,他的法律代表或代理人的赔偿责任。
(3)产品责任法(责任法)的规定不受影响。
§ 7
禁止转让和质押
转让或未经提供者同意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索赔或权利质押的排除,除非客户在转让或质押的合法权益。
§ 8
关闭
一位顾客对抵销权只存在如果它的集客宣称已经建立或正在无可争议的。
§ 9
选择法律及司法管辖权
(1)之间的供应商和客户的合同关系找到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律。 从这个法律选择排除,强制消费者保护规定的国家,其中有他的惯常居所的客户。 在联合国采购法被排除在外。
(2)所有从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关系的供应商引起的争议地点是提供者的座位,如果是客户是商人,根据公法法律实体或公共部门基金。
§ 10
可分割
如果这些条款的无效,其余条款的效力应不会受到影响。
§ 11
付款
Kostentragungsvereinbarung
行使你的权利,取消,你必须承担退回货物,如果货物的价格订购,如果返回一个不超过40欧元量的情况下,或费用,如果你是在一个更高的价格的东西在时间撤销尚未支付的代价或合同约定支付部分。 否则,返回的是免费的。
§ 13
废止
提款
您可以在一个月内取消你的合同没有给予书面声明(如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理由 - 如果在截止日期前到期的商品 - 通过返回的货物。
该期限开始后,这个以书面形式通知后,但在此之前收到货物的收货人(在同类商品经常性交货的情况下不前的第一部分交付收据),也没有履行第246条所规定的义务与§ 1段连接§ 2 。EGBGB 1和2以及我们的职责根据§312克第1句1条246 § 3 BGB结合BGB。 吊销期间足以发出撤销或事物。
吊销必须发送到:
弗兰克沃格尔
Bobinger STR 115
86199奥格斯堡
传真:+49(0)2483507分之821
电子邮箱:ebay@insolvenzhaus.de
后果
在一个有效的退出的情况下,双方获得的利益,任何利益所得(如利息)投降。 你能不能给我们的表现获得和利益(如使用优势)或不发出或没有,或只有在病情恶化或部分,只要你有支付赔偿金。 对于由正确使用商品造成你不能确定的价值。 对获得的利益补偿,你要付出只有当您已经使用的方式,超越的特点和功能考虑去的产品。 通过“测试的属性和操作”是指Testenund尝试各自的产品,如它在我们的商店和习惯的。 可移动的项目将在我们的风险产生。 你必须承担退回货物的成本,如果商品的订购,如果要返回由不超过40欧元,如果你以更高的价格是东西不是在全额付款或时间项目价格合同约定支付部分提供。 否则,返回的是免费的。 未包裹的东西拾起。 义务偿还款项,必须于30天内提出。 这一时期开始于撤销或对我们收到的东西与他们的声明。
排除取消
该权利并不包括在合同中提供的是根据客户的规格或明确针对个人需要或并非由于自己的病情一回合适的货品或快或破坏其有效期已通过交付,录音或录像或软件提供的数据载体,如果被你和报刊杂志供应(除非你自己的报纸和杂志的供货合同协议已经通过电话提出)启封。
结束撤离

